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9

749.“和他们所见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揭秘启示录 #128

128.“仁爱、事工

128.“仁爱、事工”表示被称为仁爱的属灵情感及其运作。“仁爱”是一种属灵情感,因为仁爱就是对邻之爱,对邻之爱就是这种情感。“事工”(Ministry,或事奉)是仁爱的运作,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做属于仁爱的事之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一个拜神的人有时被称为“仆人”(servant),有时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神的事奉者或用人”。原因在于,真理服侍良善,良善事奉真理。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servant)(可参看AR 3节),而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被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事奉者。(以赛亚书61:6)

耶利米书: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不废弃。(耶利米书33:21)

他们被称为“事奉者”,是因为“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诗篇:

祂的万象,遵行祂旨意的事奉者,你们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又: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为“灵”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为“事奉者”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火焰”也表示爱之良善。耶稣说:

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27; 23:11-12)

“用人”(Minister,或事奉者)在此论及良善,“仆人”论及真理。在以赛亚书(61:6),约翰福音(m12:26),路加福音(m12:37),以及其它地方的“事奉”(ministering,或译为服事等)和“事工”(ministry,或译为仆役等)所表相同。因此,很明显,“仁爱、事工”表示属灵情感及其运作;因为良善属于仁爱,真理属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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