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这从“所见证的话”清楚可知,“所见证的话”是指对主的称谢,以及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参看AE 392, 635, 649节)。这就是“所见证的话”,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约翰说,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要敬拜神,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天使说了这些话后,一匹白马出现了,上面坐着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以及“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由此可见,“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那些处于这种承认的人也处于对主的人身是神性的承认,因为神性本身只能住在来自它自己的神性之物中。但由于我们当中的学者很难理解这一点,所以他们在其思维中将神性与主的人身分离,并将神性置于它之外或之上;然而,这违背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或《尼西亚信经》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义,该教义教导,神性为自己取了一个人身,他们不是二,而是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个统一的位格。
316.人自己的谨慎会使人确信并证实,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人,就在人里面,因为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他那从作为其情绪自我的自我之爱流出的认知自我;自我只会把一切都变成它自己的,因为它无法被提升越过这一点。凡被主的圣治引领的人都被提升在自我之上,然后看见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他们甚至看见,凡在人里面来自主之物都是主的,从来不是人的。人若相信别的,就像一个人占有主人托他保管的财物,声称是自己的,或说据为己有;他不是一个管家,而是一个小偷。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所以他也把这些良善沉浸于他的邪恶;它们由此被毁,就像珍珠被扔进粪堆,或酸性溶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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