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8

748.启12:11

748.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抵抗并得胜。这从“血”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28a–c, 329a–f节);“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由此可见,“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战胜他,也就是战胜“龙同他的使者”所表示的那些人。之所以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充满天堂,并构成天堂里的天使智慧的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主的神性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结合,以至于他们为一;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就是祂称为父的;这神性与祂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这就是为何主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合一,所以主的人身得了荣耀之后,神性真理就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神性真理从主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人身。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从头到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可参看AE 476节)。
由此可见,圣言的字义多么不同于它的灵义;当仅以一种外在方式,不同时从内在看待圣言时,圣言如何被歪曲。这种不同何等之大,可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羔羊的血”在字义上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在灵义上却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如果字面上的真理,即米迦勒凭主的十字架受难战胜龙,被视为真实的真理,那么随之而来的结果是,主以此除去世上所有的罪,也以此打动祂的父怜悯人类;然而,这些观念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神性真理并不和谐一致,与对真理的正确理解也不和谐一致。谁会以为主凭十字架受难除去世上所有的罪,尽管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他在世上的生活的样子,作恶的下地狱,行善的上天堂?谁会以为父神因儿子在十字架上的血而动了怜悯之心,尽管祂自己就是怜悯本身,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由此清楚可知,在此处和其它上千个地方,仅从外在,没有同时从内在被看待的圣言被歪曲了。从外在看圣言,就是从字面来看它;但从内在看圣言,就是从纯正真理的教义来看它。当从教义相信,主通过试探征服众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试探征服了众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一切就能被理解,从而被相信了;米迦勒凭十字架受难获胜,就成了表面的真理;而他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获胜,就成了真实的真理。但当表面真理被视为真实的真理,并被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如前面以举例的方式所说明的(AE 719节)。

揭秘启示录 #886

886.启21:5.

886.启21:5.“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主对那些即将进入灵人界,或自主在世上的时代起直到现在将要死去的人谈论最后的审判,并说了这些事:先前的天与先前的地,并先前的教会,以及其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将灭亡;祂将要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并记住它,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经文,直到第八节经文(包括第八节)的内容是对那些即将从基督教界进入灵人界(这事死后即发生)的人说的,目的是防止他们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迷惑;因为如前所述,所有人死后都聚集在灵人界,在那里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彼此间的联系或社交互动;在那里,他们与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在一起,而这些人不断燃烧着迷惑人的欲望,也被允许通过想象和虚幻的艺术为自己形成伪天堂,这些伪天堂也能使他们迷惑人。为防止这一点,主在这些经文中说了这些话,好叫他们确定地知道,这些天堂与他们的地都将灭亡,主会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那时,那些不让自己被迷惑的人就会得救。然而,要知道,这些话是对自主的时代起,直到1757年施行最后审判的人说的,因为这些人能被迷惑;但在这事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可能了,因为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被分离并逐出了。
但我们现在开始解释。“坐宝座的”是指主(AR 808e节)。此处主之所以坐在宝座上说话,是因为祂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这句话表示祂即将施行最后的审判,然后创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并一个新教会,以及它们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宝座”是指代表形式上的审判(可参看AR 229, 845, 865节);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在最后审判之日灭亡了(AR 865, 877节)。“祂又对我说,你要写下来,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并记住这一点,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主第二次用“说”这个词,表示叫他们可以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写”表示记住,或叫他们可以记住(AR 639节);“因这些话是真实的、可信的”表示他们应当相信,因为主已经亲自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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