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8

748.启12:11

748.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抵抗并得胜。这从“血”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28a–c, 329a–f节);“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由此可见,“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战胜他,也就是战胜“龙同他的使者”所表示的那些人。之所以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充满天堂,并构成天堂里的天使智慧的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主的神性人身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结合,以至于他们为一;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就是祂称为父的;这神性与祂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这就是为何主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合一,所以主的人身得了荣耀之后,神性真理就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神性真理从主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还没有得荣耀。(约翰福音7:39)
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人身。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从头到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可参看AE 476节)。
由此可见,圣言的字义多么不同于它的灵义;当仅以一种外在方式,不同时从内在看待圣言时,圣言如何被歪曲。这种不同何等之大,可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羔羊的血”在字义上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在灵义上却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如果字面上的真理,即米迦勒凭主的十字架受难战胜龙,被视为真实的真理,那么随之而来的结果是,主以此除去世上所有的罪,也以此打动祂的父怜悯人类;然而,这些观念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神性真理并不和谐一致,与对真理的正确理解也不和谐一致。谁会以为主凭十字架受难除去世上所有的罪,尽管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他在世上的生活的样子,作恶的下地狱,行善的上天堂?谁会以为父神因儿子在十字架上的血而动了怜悯之心,尽管祂自己就是怜悯本身,爱本身和良善本身?由此清楚可知,在此处和其它上千个地方,仅从外在,没有同时从内在被看待的圣言被歪曲了。从外在看圣言,就是从字面来看它;但从内在看圣言,就是从纯正真理的教义来看它。当从教义相信,主通过试探征服众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试探征服了众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一切就能被理解,从而被相信了;米迦勒凭十字架受难获胜,就成了表面的真理;而他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获胜,就成了真实的真理。但当表面真理被视为真实的真理,并被确认时,圣言就被歪曲了,如前面以举例的方式所说明的(AE 719节)。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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