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45

745.“我们神的救

745.“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在心里和灵魂中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这从“救恩”、“能力”、“国度”、“我们神”和“祂基督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得救;“能力”是指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国度”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 685节);“我们神”是指其神性方面的主;“祂基督的权柄”是指神性真理的功效,也就是凭借神性真理。“基督”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84, 685节);“权柄”当论及主时,表示对人类的拯救(可参看AE 293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拯救的能力(AE 333, 726节);主只能拯救那些用心和灵魂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故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由此清楚可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用心和灵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

说“用心和灵魂接受”,意思是说用爱和信,以及用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当“灵魂和心”都被提及时,“灵魂”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而“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事实上,在终端意义上的圣言中,灵魂(anima)表示人的呼吸,这呼吸也被称为他的“灵或气息”,“有生气”(animare)这个动词表示呼吸;当一个人死亡时,就说他“停止呼吸”。此外,正是由于对应,“灵魂”才表示信,也表示理解力,“心”表示爱,也表示意愿;因为信与理解力对应于肺脏的气息或呼吸,爱与意愿对应于心脏的运动与搏动(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AE 167节;《属天的奥秘》,2930, 3883–3896, 9050节)。

之所以“我们神的救恩,能力现在来到了”表示现在主能拯救了;因此“能力”在此表示拥有能力,因而拥有可能性,是因为在龙及其使者被赶出去,也就是与天堂分离之前,主不能拯救那些属祂教会的人。人若不知道神序的律法,可能会以为主能随心所欲地拯救任何人,因而既能拯救善人,也能拯救恶人;因此,一些人持这种观点:所有在地狱里的人最终都会得救。但没有人能凭直接的怜悯得救,只能凭间接的怜悯得救,而且正是出于纯粹的怜悯,那些在灵魂和心里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才会得救(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不接待祂的“祂自己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能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因此,“祂自己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主将赐那些信祂名的人权柄,作神的儿子,表示祂将天堂赐予那些在灵魂和心里,或在信仰和生活上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信祂名”表示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主,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神的儿子”表示那些被主重生的人;“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没有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邪恶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没有处于来自其自我的虚假的;因为“意(愿)或欲(望)”表示人的自我,“肉”表示邪恶,“人”表示虚假;“乃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已经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由此可见,那些不愿被主改造和重生的人不能得救,这种改造和重生通过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实现。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