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2.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于圣言。所指的,之所以是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他们说,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治,而是像高于身体的某种东西,它不是凭自己管理和统治,而是从神那里通过圣言来管理和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服从圣言。因此,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独属于教皇,如已经发生的那样,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被扭曲并灭亡。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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