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7.第3节经文说,“天上”现出龙;现在说在“天上”与他争战;后来说在“天上”找不到他及其使者的地方;然而,在第9节经文,他被称为“那古蛇”,以及“魔鬼和撒但”;有些人可能会疑惑,龙,也就是魔鬼,怎么会在天堂,并且在那里还有一席之地,直到他被摔下去;然而,魔鬼在天上从来没有任何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不过,情况是这样:“龙”不是指那些否认神和主,弃绝圣言,无视教会及其教义的人,因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行的人死后直接被扔进地狱,永远不会出现在天堂,更不用说在那里有什么地方了。因此,“龙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承认神和主,声称圣言神圣,也支持教会及其教义,但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的人。他们不是从心里这样做,因为他们轻视生活,那些轻视生活的人内在是魔鬼,无论他们外在多么看似天使。由此可见,他们因承认神和主,并阅读和传讲圣言而从外在与天堂结合;但他们根本没有照着主在圣言中的任何话生活,故从内在与地狱结合。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因为他们通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生活,以及像从源泉汩汩流出的冒泡的水那样从这些爱中涌出的邪恶玷污了圣言的真理,并将圣言的字义用于确认这种生活。具有这种秉性的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蛇,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有毒、有害;事实上,他们能把最低层天堂的简单善人拉到他们那一边,尤其会利用诸如他们从圣言字义中取出并扭曲的那类东西。经上说他们出现在天上,在那里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是因为圣言将他们与天堂结合起来;人通过圣言与天堂结合;但当确定他们处于其它情感,而不是天堂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天堂被扔了下去。尽管如此,最后的审判完成后,主就提供并规定,从今以后,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信仰的人才可以与天堂结合;属灵的信仰是通过照着圣言的真理生活获得的,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这就是“龙同他的使者被摔在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所表示的。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