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7.第3节经文说,“天上”现出龙;现在说在“天上”与他争战;后来说在“天上”找不到他及其使者的地方;然而,在第9节经文,他被称为“那古蛇”,以及“魔鬼和撒但”;有些人可能会疑惑,龙,也就是魔鬼,怎么会在天堂,并且在那里还有一席之地,直到他被摔下去;然而,魔鬼在天上从来没有任何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不过,情况是这样:“龙”不是指那些否认神和主,弃绝圣言,无视教会及其教义的人,因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行的人死后直接被扔进地狱,永远不会出现在天堂,更不用说在那里有什么地方了。因此,“龙同他的使者”是指那些承认神和主,声称圣言神圣,也支持教会及其教义,但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的人。他们不是从心里这样做,因为他们轻视生活,那些轻视生活的人内在是魔鬼,无论他们外在多么看似天使。由此可见,他们因承认神和主,并阅读和传讲圣言而从外在与天堂结合;但他们根本没有照着主在圣言中的任何话生活,故从内在与地狱结合。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因为他们通过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生活,以及像从源泉汩汩流出的冒泡的水那样从这些爱中涌出的邪恶玷污了圣言的真理,并将圣言的字义用于确认这种生活。具有这种秉性的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蛇,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有毒、有害;事实上,他们能把最低层天堂的简单善人拉到他们那一边,尤其会利用诸如他们从圣言字义中取出并扭曲的那类东西。经上说他们出现在天上,在那里与米迦勒及其使者争战,是因为圣言将他们与天堂结合起来;人通过圣言与天堂结合;但当确定他们处于其它情感,而不是天堂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天堂被扔了下去。尽管如此,最后的审判完成后,主就提供并规定,从今以后,只有那些处于属灵信仰的人才可以与天堂结合;属灵的信仰是通过照着圣言的真理生活获得的,这种生活被称为仁爱。这就是“龙同他的使者被摔在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所表示的。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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