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6.启12: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他们被击败,从今以后,天堂里再也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其生命状态是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这从“他们并没有得胜”,以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他们并没有得胜”是指他们在争战中被击败了;“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是指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对此,我们稍后会有论述)。从今以后,这种状态不存在,因为“龙同他的使者”所指的其生命状态是一种只有思维、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事实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因而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唯信的人无法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因为这种情感属于生活。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那进行思考的,意愿则是那受到感动的,因此思维属于理解力,情感属于意愿;所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只是认为事情就是这样,并且由于他们以这种方式思考,他们会说他们会得救。他们因将生活与信仰分离,故只能处于一种属世情感,这种属世情感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此,他们将这些爱的情感与其信仰的事物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并不构成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天堂,而是构成通奸,也就是地狱,因为它是真理与对邪恶的情感的结合;这种通奸对应于儿子与母亲的通奸,这从灵界所知的对应关系明显看出来。尽管如此,主仍规定,真理可以与邪恶结合,但不允许这些人拥有纯正真理,只可以拥有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虚假。由于这种结合属于分离之信,也就是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所以表示那些处于这种信之人的“龙”被称为“撒但”和“魔鬼”;因虚假被称为“撒但”,因邪恶被称为“魔鬼”;因为如前所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而虚假与邪恶的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
这些人之所以没有纯正真理,是因为其信仰的一切都来自圣言的字义,他们不认为属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真理的表象,将表象作为真理本身来接受并捍卫就是歪曲圣言,如前所示(AE 715, 719, 720节)。这就是为何“龙同他的使者从天上被摔到地上”。“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表示从今以后,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因为天堂里的所有地方都对应于天使的生命,因此“地方”表示生命状态,如前所述(AE 731节)。由于天堂里所有天使的生命都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生命,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他们由“龙同他的使者”来表示)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所以天堂里没有对应于他们生命状态的地方。此外,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是属灵情感,并且他们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情感并照着这情感思考;由此可知,那些将教会、因而将天堂的一切都置于思考,不置于生活的人,当成为灵人时,就会出于他们自己的情感思考,而这些情感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情感,如前所述;结果,他们的信仰被灭绝并消散,因为他们使其信仰只属于思维,不属于生活。总之,若不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中,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属灵情感,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仁爱本身是对良善的情感,信仰是对真理的情感,合而为一的这两者构成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340.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会飞的大火蛇”表示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与以赛亚书中所提到的“会飞的大火蛇”意思是一样的: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仗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蛇。他的果子,是会飞的大火蛇。(以赛亚书14:29)
当教会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时,这种邪恶就在教会飞行;因为这种信念:①导致宗教被废除,②使得人们感觉安然无虞,③将诅咒归因于主。
①它导致宗教被废除。有两样事物在宗教中是必不可少,且是无所不在的,即:对神的承认和悔改。对那些相信人们唯信得救,或说出于纯粹的怜悯得救,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生活之人来说,这两者没有任何意义,完全是虚无。因为除了说“神啊,求你怜悯我吧”之外,还需要什么呢?当涉及与宗教有关的其它一切时,这些人就陷入黑暗,他们甚至喜欢这黑暗。论到教会的第一要素,就是对神的承认,他们只是想:“什么是神?谁曾见过祂?”如果你说有一位神,祂为一,他们会说,祂为一;如果你说有三位,那么他们就会说有三位,但这三位要被称为“一位”。这就是他们对神的承认。
论到教会的第二要素,就是悔改,这些人就不想它了。这意味着他们不思想任何罪,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他们听见下面的说法就欢然接受: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基督徒不受律法的束缚;你只要说:“神啊,求你为了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就会得救。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悔改的生活。然而,若拿走悔改,或也可说,把生活与宗教分离,那么,除了“怜悯我吧”这个词语外还剩下什么呢?这就是为何他们只会说,就在说这句话的那一刻,拯救就发生了;即便以前没有发生,也会在临终那一刻发生。那么,对他们来说,圣言不就是从山洞里的三脚架发出的晦涩难懂的神秘信息,或来自某个偶像神谕的一个不知所云的回复吗?简言之,若拿走悔改,也就是把生活与宗教分离,人不就是从地狱之火发出的邪恶,或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吗?因为没有悔改,人就陷在邪恶之中,而邪恶就是地狱。
②相信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使得人们感觉他们的生活是安然无虞的。生活安然无虞的感觉要么来自无宗教信仰之人的信念,即死后的生命是不存在的,要么来自将生活与得救分离之人的信念。后者虽信永生,但仍思想:“无论生活良善还是邪恶,我都能得救,因为得救就是纯粹的怜悯;神的怜悯是普世的,因为祂不愿一人死亡。”他们若想到他们需要以赞成信的话语来祈求怜悯,可能会想,即便以前没有做到这一点,在临死的那一刻仍能做到。凡活在这种安全感中的人都不将通奸、欺诈、不义、暴行、亵渎和报复当回事,而是放开控制,让身体和灵魂纵行于这些罪恶。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邪恶及其欲望。即便他们从圣言有所听闻,也不过像某种东西敲在乌木上又反弹回去,或像某种东西掉进沟里被吞没。
③因着这种信念,诅咒被归因于主。当主出于纯粹的怜悯能够拯救每个人时,谁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人没有得救,该负责任的不是人而是主呢?如果你说,信是得救的方法,那么有谁不能被赋予这信呢?因为这无非是一个想法,无论人的灵什么时候从世俗中退出,这种想法都能被注入,甚至与信心一起被注入。有人也许会说,人不能凭自己获得这信;因此,如果某种东西没有被赐下,某人受到诅咒,那么被诅咒的人岂不认为主应该对此负责吗?因为祂能够拯救,却不想拯救。这岂不是说祂无情吗?此外,受到诅咒的人因这信发热会说:“为什么我们会看见这么多人在地狱受到诅咒,主不是能出于纯粹的怜悯在一瞬间把他们都拯救出来吗?”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这些话只能被称为对神性的可憎指控。由此可见,出于纯粹怜悯的瞬间得救的信念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请原谅我补充以下内容来填充剩下的篇幅。一些灵人经允许从地狱上来,与我对话:
“你已经写了主赐给你的许多话,也写写来自我们的东西吧。”
“我该写什么呢?”
“就写每个灵人,无论善恶,都有自己的快乐;善灵有自己的良善快乐,恶灵有自己的邪恶快乐。”
“你们的快乐是什么?”
“就是通奸、偷盗、欺诈和说谎的快乐。”
“这些快乐像什么呢?”
“别人觉得它们就像粪便的恶臭,尸体的腐臭和陈尿的馊臭。”
“你们觉得它们令人愉悦吗?”
“是最令人快乐的。”
“那么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中的肮脏动物。”
“是就是吧;不过,对我们的鼻孔来说,这些东西是芬芳怡人的。”
“你们还想让我写什么?”
“就写这一点:每个人都被允许活在自己的快乐中,无论它们有多么污秽,如有些人所说的,只要他不去骚扰善灵和天使。但我们忍不住去骚扰他们,所以就被赶走并扔进地狱,我们在那里痛苦不堪。”
“你们为什么骚扰善灵?”
“我们忍不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到围绕他的神性气场时,就好像有一种狂怒临到我们。”
“这使得你们像野兽。”
一听见这句话,一种看似仇恨之火的狂怒就临到他们;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回地狱。关于快乐如何在灵界被感知为气味和臭味,可参看前文(303-305, 324节)。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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