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地狱之爱的表象。“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通常被称为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内在的人被称为神职人员(AR 397, 402节)。“大山”表示爱(AR 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AR 494, 599节);这是地狱之爱在此处所论述的那些人中间的表象,这爱在天使看来就是这样;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AR 388节);哪里没有仁,也就是没有对邻之爱,即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也不热的人(关于他们,参看启示录3:15, 16)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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