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22

722.“等她生产之

722.“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叫他们可以在该教会一开始出现时,就可以摧毁它的教义。这从“孩子”和“吞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即将生产的“孩子”是指教会的教义,因为下文我们会看到,这教义由她生产的“男孩子”来表示。“吞吃”是指摧毁;因为所论及的东西跟随它的主题,当“龙”是主题时,“吞吃”论及他,但当教会的教义是主题时,被摧毁论及它;因此,“吞吃”在此表示摧毁。所表示的是,在它一开始出现时,就摧毁它,因为经上说:“等妇人生产之后,他要吞吃她的孩子。”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当论及表示虚假和邪恶的野兽时,“吞吃”和“吃”也表示摧毁,这一点在以西结书是很明显的:

从狮子的幼崽中起来一个,它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猎,它就吞吃人。(以西结书19:3, 6)

“吞吃人”表示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聪明。何西阿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野兽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兽如熊,口内牙齿间衔着三根肋骨,有人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但以理书7:5)

此外,在希伯来语,许多经文中的“吞吃”表示消灭、破坏和摧毁,如在耶利米书:

他们吞吃了雅各,他们吞吃了他,把他消灭,使他的住处荒废。(耶利米书10:25,以及别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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