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揭秘启示录 #610

610.“他的数字是

610.“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这种品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字”表示在神职人员当中,来自圣言的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品质(AR 608, 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而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字”。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六”与“三”乘以“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所有或一切,论及真理(AR 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所以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可参看AR 566节)。经上说“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该数字有重复三次的六,把它重复三次会使它变得完整;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改变不了什么(可参看AR 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一切或所有,并用在论述良善之真理的地方,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看到它在灵义上所论述的事物,或包含在灵义中的事物之人清楚显明,如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 20; 马太福音13:8, 23)
马太福音: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 5)
利未记:
在帐幕里的桌子上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约翰福音: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水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民数记: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城。(民数记35:6, 7; 申命记19:1-9)
以西结书: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所有部分的丈量的芦苇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又: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喝一欣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11)
又:
他们要取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作为供物。(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所以“要取第六部分”这话出现了,以此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献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留下你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39:2)
这句话表示对歌革来说,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都被彻底摧毁了;至于“歌革”是指谁,可参看下文(AR 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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