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8

718.启12:4.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真实的基督教 #588

588.为了重生,人

588.为了重生,人被赋予将自己的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光中的能力,好叫他可以看到他必须意愿,并由此做什么,以便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段时间可以兴盛,死后得到永恒的祝福。如果他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自己的意愿服从它,那么他就会变得兴盛,并得到祝福;但如果他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于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变得不兴盛、不快乐。这是因为意愿天生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巨大的邪恶。因此,除非意愿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放任其意愿自由的人就会冲进巨大的邪恶,并出于他天生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或自己的满足而掠夺和杀害所有不支持他、不放纵他欲望的人。此外,除非人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理解力完善他的意愿,否则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单独性,以及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行事,只能出于直觉行事,更不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事物,由此认识神自己,从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行使思维和意愿;这种“貌似凭自己”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适应或反应,主动与被动就不可能结合一样。唯独神起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层来说,是从神那里如此行(换句话说,唯独主是主动力量;我们允许自己体验这种主动力量,并且从表面上看,我们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在来说,我们实际上是从神那里行动的)。从对这些事实的正确感知中可以看出,当人意愿的爱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时,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当它没有被提升时,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而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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