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290.除非一个人知道圣言的性质,否则他根本不明白,圣言的每一个最小细节里面都有一个无限,也就是说,它包含无数事物,就连天使也无法穷尽。它里面的一切都可以比作一粒种子,它能从地里长出一棵大树,并产出大量种子,这些种子可以长出同样的大树,这些树一起形成一个园子,从这个园子的种子中又可以形成其它园子,以此类推,直到无限。主的圣言在其最小细节上都是如此,十诫尤其如此;因为十诫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故是整部圣言的简要概括。主通过以下比喻也教导,这就是圣言的性质:
神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它原比所有的种子都小;但等它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子上。(马太福音13:31, 32; 马可福音4:31, 32; 路加福音13:18, 19; 也可对比以西结书17:2-8)
这就是圣言中的属灵种子或真理的无限,这一点可从天使的智慧看出来,天使的智慧都来自圣言,并在天使里面增长到永恒。他们变得越智慧,就越清楚地看到,智慧是没有止境的;他们也清楚地感知到,他们仅仅在智慧的外院或门厅,甚至无法达到主的神性智慧的最小细节,他们将这神性智慧称为无底深渊。既然圣言来自这无底深渊,因为它来自主,那么很明显,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一种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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