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4.2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
285.那些对神是一位人持有一个肉体、属世观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能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他们心里会想,神作为一位人,怎能在整个宇宙空间中游走穿梭并创造呢?或祂怎能从自己的住处发话,并且一发话就有了创造呢?当有人说神是一位人时,这些想法就会进入那些思想神-人就像思想一个世人,并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之人的观念。但那些既不从一个世人,也不从自然界及其时空属性的角度思想神-人的人,会清楚地认识到,除非神是一位人,否则宇宙无法被创造。
将你的思维引入神是一位人的天使观念,尽可能地消除空间概念,你就会在思维上接近真理。一些学者已经发觉,灵人和天使不在空间中,因为他们发现,任何属灵之物都无关空间。事实上,属灵之物就像思维。尽管思维在人里面,但人仍能通过它仿佛出现在别的地方,甚至出现在任何地方,无论多么遥远。这就是灵人和天使的状态,就其身体而言,他们也是人。他们的思维在哪里,他们就出现在哪里,因为在灵界,空间和距离只是表象,与来自他们情感的思维构成一体。
由此可见,决不能从空间的角度来思想神,因为神远在灵界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空间的任何表象都不能归给祂。然后就能明白:祂出于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还能进一步明白:不能思想祂的人身是大是小,也就是有什么样的身材,因为这也涉及空间;因此,祂在最初之物和最末之物,以及在最大之物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此外,又能明白:祂的人性在一切受造物里面是最内层,但无关空间。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参看77-82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因不在空间中,故不像自然界的最内层那样在空间内延伸。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