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1.“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教会里那些属世而感官之人的不接受和抗拒。这从“疼痛地喊叫”和“生产的阵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从属天之爱新生的真理教义(这教义由那妇人所生的“男孩子”来表示)时,“疼痛地喊叫”和“生产的阵痛”是指对它的不接受,以及抗拒;这来自教会里那些属世而感官的人,因为这些人由下文所论述的“龙”来表示。“阵痛”和“生产”表示在分娩和生产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在此则分娩和生产属于真理和良善的教义的事物中的阵痛,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子宫和子宫打开的说明,以及本章其余部分关于生产所说的清楚看出来。与此同时,可以提到的是,妇人所生的“男孩子”表示主从天堂所赐予的新耶路撒冷的教义;我可以作证,那时龙们站在周围,竭尽全力地激烈反对,甚至直到那些支持该教会的人喊叫和受折磨的地步;这表明那些在世上像他们一样的人也将反对接受这个教义。下文,就是论述“龙和兽”的地方,会告知这些人是谁。至于在圣言的别处,“疼痛地喊叫”和“生产的阵痛”具体表示什么,可参看下文(AE 721节),那里解释了“阵痛”和“生产”的含义。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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