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5

L35.⑹主逐步脱去

L35.⑹主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人们知道,主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性或人身:一个来自父耶和华的神性,一个来自童女马利亚的人性或人身。因此,祂既是神,又是人,因而拥有一个神性本质和一个人性或人身性质;一个来自父的神性本质,一个来自母亲的人性或人身性质。因此,在神性方面,祂与父平等;在人身方面,祂逊于父。人们还知道,祂没有将来自母亲的这人身性质转化为神性本质,也没有与它混合,因为这是被称为《亚他拿修信经》的信之教义的教导。事实上,人身性质无法转化为神性本质,也不能与它混合。

然而,我们的教义也符合该信经,即:神性取了人身,也就是与它合一,正如灵魂与它的身体合一,以致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由此可知,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因而是物质的),披上来自父的一个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祂的神性,因而是本质的),以致这人身也变成了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先知书的圣言,甚至就人身而言,主也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福音书的圣言中,祂被称为主,神,弥赛亚或基督,神的儿子,我们必须信祂,并因祂得救。

由于主出生从母亲那里获得一个人身,然后逐步脱去它,所以可推知,祂在世时拥有两种状态,一个被称为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一个被称为荣耀的状态,或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的状态。当处于取自母亲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来自神性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荣耀的状态。在谦卑的状态下,祂向父祷告,如同向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位祷告;但在荣耀的状态下,祂与父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在后一种状态下,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与祂为一。但在谦卑的状态下,祂经历试探,遭受十字架的苦难,求父不要离弃祂。因为神性不可能受试探,更不用说遭受十字架的苦难了。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通过试探和试探中的不断胜利,以及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试探,主彻底征服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自己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的人身,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每当与母亲直接说话时,祂都不称她为“母亲”,而是称为“妇人”。我们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读到,当祂实际与母亲说话,或提到她时,有两次称她为妇人,一次没有承认祂是祂的母亲。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祂两次称她为“妇人”: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路加福音: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见你。耶稣却回答他们说,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在其它地方,马利亚被称为祂的母亲,但并非出自祂自己的口。

以下事实也证实了这个推断:主不承认祂是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怎么在灵里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祂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言,主既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也不是大卫的子孙。

祂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了祂得了荣耀的人身的性质,那时:

祂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如光。那时,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8;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约翰也看见主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主的人身得了荣耀,这一点从福音书中论到祂荣耀的话明显可知,约翰福音:

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3, 28)

由于主逐步得荣耀,故经文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在同一福音书: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祂身上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是指祂的人身说的。

主之所以说“神在祂身上得荣耀”、“神要在自己身上荣耀祂”,还说“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就是神性与人身并人身与神性的合一。因此,祂还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说: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因此,合一是完全的。一切结合都是这样:它若不是相互的,就不是完全的。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结合也必是这样,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另一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由于主的人身得到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所以死后第三天,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了。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因为世人仅在他的灵方面复活,在身体方面不会复活。为叫人知道,并且不叫任何人质疑,主带着祂的整个身体都复活了,祂不仅通过在坟墓里的天使说明这一点,还在门徒面前以祂的人身显示祂自己,那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灵,路加福音: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9, 40; 约翰福音20:20)

约翰福音:

祂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没有信心,务要相信;然后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7, 28)

主为了进一步证明祂不是一个灵,乃是一位人,就对门徒说: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

由于祂的身体不再是物质的,而是神性物质的,所以当门关上时,祂进来到祂门徒面前(约翰福音20:19, 26);祂被看到后,又不见了(路加福音24:31)。主现在因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神性),故被接上天,坐在神的右手边;因为经上在路加福音中说:

耶稣正给门徒祝福的时候,祂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1)

马可福音:

祂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神性全能。

由于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以此表示神性全能,以及神性与人身合而为一,故可推知,祂的人身物质或本质正如祂的神性物质或本质。不这样认为,就等于认为祂的神性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同时祂人身却没有。然而,这是违背圣经的,也违背基督教的教义;该教义认为,基督里的神与人如同灵魂与身体,将两者分离违背正常理性。父与子,或神性与人身的这种合一,也是下列经文的意思,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约翰福音7:33; 16:5, 16; 17:11, 13; 20:17)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除了那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一位,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凡得救的,都升上天,但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着主。唯独主靠自己升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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