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1

L11.主成全了律法

L11.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经上提到祂应验了圣经的一切,一切都已完成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路加福音: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诵读。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立我,差遣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宣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宣告主悦纳之年。于是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为它们为了作见证。(约翰福音5:39)

同一福音书:

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又: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又:

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把你的剑收回原处。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 54, 56)

马可福音:

人子要去了,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 49)

同一福音书: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 路加福音22:37)

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同一福音书: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一切事已经完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又:

耶稣受了那醋,就说,完成了,就是应验了。(约翰福音19:30)

又: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 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那里引用了先知书的经文,但没有同时说,律法或经上的话应验了。祂在离世之前也教导门徒,整部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并且祂降世要应验圣言。这一点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路加福音: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你们可真蠢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7)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这些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对你们讲的话: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

主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到最小的事,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对你们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从这些经文清楚看出,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不是说祂成全了十诫,而是说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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