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6.⑺在圣治的整个过程中,主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原因有三:首先,没有这两种官能,人就不会拥有理解力和意愿,因而不会是人;其次,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从而不能被改造和重生;最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从前面章节所给出的关于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但看得不清晰,除非刚才作为原因来阐述的那些观点明显呈现为结论,所以我需要对它们作一些解释。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不会拥有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不会是人。这是因为人拥有意愿,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意愿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人拥有理解力,仅仅是由于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他理解某事是否合乎理性的能力来自主不断赋予他的、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这两种官能在人里面就像意愿和理解力那样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人因拥有意愿的能力,故也拥有理解的能力,因为意愿不可能离开理解力。理解力是意愿的配偶或伴侣,没有意愿,它无法存在。这就是为何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伴随着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又为何你若从理解力中拿走意愿,就什么也理解不了。
此外,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只要被称为概念或知识的辅助性帮助存在,同时被打开,因为这些就像工人的工具。我们说你能理解多少取决于你愿意理解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你喜爱理解的程度,是因为意愿和爱行如一体。的确,这一点看上去似乎有点问题;但只在那些不喜爱,因而不愿意理解的人看来是这样;那些不愿意理解的人会说,他们不能。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谁不能理解,谁理解起来有点困难。
无需证据就能说明,人若不从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中获得意愿,从被称为理性的官能中获得理解力,就不会是人。动物没有这两种官能。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能意愿和理解,其实不能。只有一种本身为欲望的属世情感和伴随它的知识,引导并驱动它们去它们所做的事。诚然,它们的知识里面有某种文明道德的东西;但这种东西不会超出它们的知识,因为它们缺乏能使它们感知道德之物,因而分析思考它的属灵成分。它们的确能被训练做某件事,但这只是添加于其知识,同时添加于其情感,并要么通过视觉,要么通过听觉而重复做出的某种属世之事;不过,这种事在它们里面决不会成为思维的事,更不会成为理性的事。关于这个主题的一些观察,可参看前文(74节)。
前面已说明,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与主结合,因而无法被改造和重生。因为主在人里面,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并通过它们与每个人结合。正因如此,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的能力,从而拥有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潜能。他没有实际拥有它们是由于他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主在每个人里面都住在这些官能中,这是由于主之意愿的流注,因为祂的意愿就是被人接受,在他里面拥有自己的住处,并赐予他永生的幸福。这一切都是主意愿的对象,因为它们是主的神性之爱的对象。正是主的这个意愿在人里面制造了这种表象:他所思、所言、所愿和所行的,都是他自己的。
正是主意愿的流注实现这一切,这一点可通过来自灵界的许多证据被证实。有时主以其神性充满一位天使,以至于这位天使不知道他不是主。亚伯拉罕、夏甲和基甸所看见的,就是被如此充满的天使,所以他们自称耶和华,如圣言所记载的那样。而且一个灵人也能被另一个灵人如此充满,以至于他只知道自己就是那个灵人。我经常看到这种情形。此外,天堂里的人都知道,主通过意愿一切事来成就一切事,凡祂所意愿的都会成就。由此明显可知,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主与人结合,并使人与祂相互结合。至于人如何通过这些官能与主结合,从而通过它们被改造和重生,这在前面已经解释了,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没有这两种官能,人无法拥有永恒不朽的生命,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可推知,即:通过它们才会有与主的结合,以及改造和重生;人通过结合拥有不朽,通过改造和重生拥有永生。由于通过这两种官能才会有主与每个人的结合,无论恶人善人,如前所述,所以每个人都拥有不朽。但永生,就是天堂的生命,只赐给那些从其最内在的成分到最外在的成分都拥有一种相互结合在里面的人。理性由此明显看出,为何在主的圣治的整个过程中,祂都保护人里面的这两种官能不受侵犯、完好无损,如同神圣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