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被改造,没有所谓的预定论
322.正常理性告诉我们,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因为所有人都生而为人,这意味着他们都有神的形像在里面。他们里面的神之形像就是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理解真理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实行良善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这种能力就是神的形像;它留在每个神志正常的人里面,不会被根除。人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之人的能力由此而来;文明和道德的人也能变成属灵的,因为文明和道德是属灵生活的容器。人若知道并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就被称为一个文明人;若使这些法律成为他的习惯和美德,并出于理性活出它们,就被称为一个道德人。
接下来我需要说明文明和道德的生活如何是属灵生活的容器。活出这些法律,不仅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有神性法律,你将成为一个属灵人。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会野蛮到不立法禁止杀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地步。文明和道德的人遵守这些法律,是为了可以,或似乎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但他若不同时视这些法律为神性,就只是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若同时视它们为神性,就会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既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也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而前者只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不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正是他们所行的良善造成了这种不同;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所行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人与世界在它们里面;而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良善,因为主与天堂在它们里面。
由此可见,每个人生来都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故也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他唯一要做的是:承认神,不作恶,因为它们反对神,并做善事,因为这与神一致。做这一切能使灵性进入他的文明和道德的活动,它们便活了。否则,这些活动里面没有灵性;因此,它们不是活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论他的行为如何文明、道德,都被称为死的;而属灵人被称为活的。
按照主的圣治,每个民族都有某个宗教;每种宗教的首要原则是承认一位神的存在,否则它不能被称为宗教。凡照其宗教生活,也就是说,避免作恶,因为这违背神的民族,都在其属世生活中接受某种属灵元素。一个人若听见某个非基督徒或外邦人说,他不愿做这样或那样的恶,因为这违背他的神,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会得救吗?似乎没有别的可能。正常的理性会告诉他这一点。另一方面,一个人若听见一个基督徒说:“这样或那样的恶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为何说它违背神呢?”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不会得救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正常的理性也会告诉他这一点。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说,我生来就是基督徒,受过洗,认识主,读过圣言,参加过圣餐礼,同时又贪恋杀人、报复、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或说谎,以及各种暴行,并且不视它们为罪,那么这一切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人会思想神或永生吗?他会认为有什么神或永生存在吗?正常的理性岂不会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得救吗?之所以对基督徒说这些话,是因为非基督徒或外邦人在生活上比基督徒更关注神。对此,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详述:
⑴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
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
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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