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233.为了揭开圣治的这个奥秘,好叫理性人能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它,必须逐一解释这几点。
①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故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也是如此。人的内层是指他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他对这内在思维一无所知,直到他进入灵界及其光,死后他就会进入。在自然界,人只有通过外在思维中的爱之快乐和自我检查时所认识到的邪恶本身才能知道这内在思维。因为如前所示,人的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对此,前面可能还有大量说明。之所以采用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这样的术语,是因为良善离了它的真理是无法存在的,邪恶离了它的虚假也是无法存在的。它们是伴侣或配偶,因为良善的生命来自它的真理,真理的生命来自它的良善。邪恶及其虚假也一样。
无需解释,理性人就能明白,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是邪恶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此外,一切邪恶对良善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恨,一切良善都有对保护自己免受邪恶伤害,并与之分离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爱。由此可推知,这一个不可能与那一个共存。如果它们真的共存,那么首先会产生冲突和争战,然后导致毁灭。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马太福音12:25,30)
又: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马太福音6:24)
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于一个物质或形式里面,否则这个物质或形式就会被撕碎、摧毁。如果一个推进并接近另一个,那么它们必像两支敌对力量那样不惜一切代价地分离,一个退守在他的营地或堡垒里面,另一个则退守在外面。一个假冒为善者里面的邪恶与良善就是这种情况;他处于这两者,但邪恶在里面,良善在外面,因而两者是分离的,没有混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
②主将良善和真理引入人的内层,只能到那里的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这是上述内容的一个必然结果,因为如果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那么在邪恶被移走之前,良善是无法被引进来的。“人的内层”这个词是指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也就是现在论述的对象。要么主,要么魔鬼必在这些内层里面。改造之后,主在那里;但改造之前,魔鬼在那里。因此,只要一个人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被逐出;只要他不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常驻。谁不明白,只要魔鬼在那里,主就不会进来?只要人紧闭人与主一起所在的那扇门,魔鬼就在那里。主在启示录教导,当人以自己的努力打开这扇门时,祂就会进入:
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嗓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当人通过避开并远离如地狱和恶魔般的邪恶而移走它时,这扇门就打开了;事实上,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魔鬼,都是一回事;另一方面,无论你说良善,还是说主,也是一回事;因为主在一切良善里面,而魔鬼在一切邪恶里面。这一切清楚说明了这个问题的真相。
③如果良善及其真理在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之前被引入,或被引入的程度超过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那么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这是因为邪恶是更强大的,更强大者会得胜,即便当时不得胜,以后也会得胜。只要邪恶是更强大的,良善就无法被引入内室,只能被引到门厅,因为邪恶与良善无法共存,如前所述。仅在门厅的东西会被它那在内室的仇敌逐出,这意味着离开良善并回到邪恶的情形会出现,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
此外,人生命的基本快乐就是爱自己爱世界胜过一切。这种快乐不能立刻,只能逐渐被移走;这种快乐在人里面存留到何等程度,邪恶在他里面就强大到何等程度。这种邪恶决无法被移走,除非自我之爱变成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或对权力的爱以功用或服务,而不是以自我为目的;因为那时,功用或服务构成头,自我之爱或对权力的爱首先构成头下面的身体,然后构成行走的双脚。谁看不出,良善必须构成头,并且当它构成头时,主就在那里?良善与功用或服务为一。谁看不出,如果邪恶构成头,魔鬼就在那里?由于人必须接受某种文明道德的良善,甚至接受属灵良善的某种外在形式,所以谁看不出,这些构成脚和脚底,并被踩在下面?
人的生命状态必须翻转过来,在上的应在下,这种翻转不可能立刻实现,因为来自自我之爱和随之对掌权之爱的生命最大快乐,只能逐渐被削弱,并转化为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因此,主不能在这邪恶被移走之前引入良善,或引入的程度不能超过它被移走的程度;否则,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
④当人专注于邪恶时,许多真理能被引入他的理解力,并存在他的记忆里,但不会遭到亵渎。这是因为理解力不流入意愿,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由于理解力不流入意愿,所以许多真理能被理解力接受,并存在记忆里,不会与意愿的邪恶混合,因此圣物不会遭到亵渎。此外,从圣言或讲道学习真理,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并思想它们,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理解力必须利用存于记忆并从记忆进入思维的真理,教导意愿,也就是说,教导人当做什么。因此,这是改造的主要手段。当真理只在理解力中,并由此而在记忆里时,它们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
人的记忆好比某些动物的反刍胃,动物首先把食物吞到这胃里;只要食物还在那里,它就不在体内,而在体外。但当动物把食物从胃里提取出来,进行消化吸收时,食物就变成了它们生命的一部分,并滋养身体。不过,人的记忆包含的不是物质食物,而是属灵食物,也就是真理,这些真理本身是知识。只要一个人通过思考,可以说通过反刍或倒嚼把它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他的属灵心智就会得到滋养。正是人的意愿之爱想要这样做,可以说以自己的方式渴望并促使他把真理提取出来,以提供营养。这爱若是邪恶,就会对不洁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但若是良善,就会对洁净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它会以各种方式把不适合的东西分离、摒弃并逐出。
⑤然而,主以其圣治最为小心谨慎的是,在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他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前,意愿不会从理解力中接受任何东西,或说接受的程度不会超过邪恶被移走的程度。因为凡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会进入这个人,被归给他,以至于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于人从意愿所获得的生命本身里面,否则他就会灭亡。另一方面,这两者能共存于理解力中,在那里它们被称为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然而,它们不会在一起;否则,人就不能从良善看见邪恶,或从邪恶认识良善。相反,两者在那里就像房子的内外结构那样被区分和分离。当恶人思想并谈论善事时,他是从外在进行思考和谈论;但当他思想并谈论恶事时,却是从内在进行思考和谈论。因此,当他说善事时,他的言语可以说来自房屋的外墙。它好比表面完好,内里却虫蛀腐烂的水果,或好比龙蛋的外壳。
⑥如果过早或过多地接受,那么通过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混在一起,意愿就会玷污良善,理解力则会歪曲真理。当意愿专注于邪恶时,它会玷污理解力中的良善;理解力中被玷污的良善就是意愿中的邪恶,因为它会证明,邪恶就是良善,良善就是邪恶;邪恶会向反对它的一切良善如此行。邪恶也会歪曲真理,因为良善之真理反对邪恶之虚假;这一切是由意愿在理解力中行出的,而不是理解力凭自己行出的。在圣言中,对良善的玷污被描述为通奸,对真理的歪曲被描述为淫乱。这些玷污和歪曲是通过来自沉迷于邪恶的属世人的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的表象的确认或支持实现的。
自我之爱是众恶之首,就其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能力而言,它超过其它一切爱。它是通过滥用每个人,无论善人恶人,从主所获得的理性做到这一点的。它甚至能通过证明使邪恶完全看似良善,虚假完全看似真理。当它能利用上千个论据来证明,自然界创造了它自己,然后创造了人类和各种动植物,并且自然通过来自它的内在自我的流注而使人活着、理性思考并智慧地理解时,还有什么是它不能证明的呢?自我之爱之所以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是因为它赋予它的外表一种五光十色的灿烂光芒。这种光芒就是属于这爱的变得智慧的荣耀,以及显赫和掌权的荣耀,或说是爱在智慧,因而在地位和权力中的陶醉。
然而,一旦这爱证实这些原则,它就会变得如此盲目,以致它只看到,人是动物,并像动物那样思考;它甚至相信,动物要是能说话,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人。这爱若出于某种次要原因被引导相信,死后,人的某种东西仍旧活着,就会盲目到相信这也适用于动物;并且死后活着的这某种东西无非是生命的一种微弱呼吸,就像最终回到尸体的烟雾一样;要么,它就是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的某种活物,因而又盲又聋又哑,只是四处飞舞并思考。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疯狂的观点,自然界自身本质上是死的,它利用这些观点激起幻觉。这就是自我之爱所做的事,这爱本身是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或说对自我重要感的爱;就其都是属世的情感而言,人的自我或自我重要感就像动物的生命;而就其感知而言,由于这些感知来自这些情感,所以它就像一只夜鸟或猫头鹰。因此,凡不断将自己的思维沉浸于自我重要感,或自己的东西之人,都无法从属世之光被提升到属灵之光,并看见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任何东西。这爱因具有这种性质,然而又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故也善于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即便出于某种必要性,它不得不承认。
⑦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人陷入本章所论述的对圣物的最严重亵渎之中。正是由于这种危险性,主也允许生活上的邪恶和敬拜上的许多异端。关于对这些事的许可,可参看接下来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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