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圣治 #230

230.对圣物的亵渎

230.对圣物的亵渎就是十诫中的第二诫所提到的,即:“不可亵渎神的名”。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表示,决不可亵渎这个名。在基督教界,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神的名”,因为没有人知道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名字,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爱与智慧的品质而拥有一个名字。一旦有人进入一个社群或一群人当中,他就立刻被赋予一个表明他性质的名字。这种起名是通过属灵的语言实现的,这种语言具有这种性质:它能命名一切事物,因为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当多个字母组合成一个词,如组合成一个人的名字时,这些字母就包括了该对象的整个状态。这是灵界的奇事之一。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神的名”表示神,以及在祂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由于圣言是神性发出,也就是神的名,并且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圣言,所以它们也是“神的名”。这一切清楚表明,十诫中的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是什么意思,主祷文中“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又是什么意思。在新旧约的许多地方,“神的名”和“主的名”,其含义都差不多(如马太福音7:22; 10:22; 18:5, 20; 19:29; 21:9; 24:9-10; 约翰福音1:12; 2:23; 3:17-18; 12:13, 28; 14:14-16; 16:23-24, 26-27; 17:6; 20:31等等; 以及旧约中的许多地方)。

人若知道这“名”的含义,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42)

人若认为“先知的名”、“义人的名”和“门徒的名”在此仅仅是指一个先知,一个义人和一个门徒,就只能认识字义。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先知的赏赐”,或“义人的赏赐”,或给一个门徒一杯凉水所得的“赏赐”。然而,先知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义人的“名”和“赏赐”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之人的状态和幸福;“一个门徒”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一些属灵事物之人的状态;“一杯凉水”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

“名”表示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状态的性质,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按名叫羊”表示教导并引领凡照着自己爱与智慧的状态而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门”表示主,这从第9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9)

这一切清楚表明,人若要得救,必须靠近主自己;凡转向祂的,就是“羊的牧人”;凡不转向祂的,就是“贼和强盗”,如约翰福音(10:1)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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