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500.“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内在的人将反对和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并弃绝它们,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弃绝它们。“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深渊里上来,看起来像蝗虫一样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如稍后所看到的;“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质疑或攻击并弃绝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第一,不要靠近主,而是要靠近父神;第二,遵行十诫的生活不是属灵的生活,只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以为他能靠作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所有在院校里将这些信条深深铭刻在脑海里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个,迄今不为人知:第一个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与灵界中的同类联系在一起,那里有许多只以虚假为快乐的撒但,他们根本不能与这些灵人分离,除非弃绝这些虚假。他们也无法弃绝它们,除非他们直接靠近神救主,并开始照着十诫过一种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的赦免、因而救赎是在信的行为中瞬间被赐下的,后来又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通过同样的行为而被圣灵延续、保存和保持存在,与仁爱的行使分离;人们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之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从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些东西,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倾向,或说放纵地生活,被自己欲望的快乐带走或驱使的人身上。当这些人思想救赎时,他们从心里珍视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他们通过用信心的语气说出某些话就可以得救,不需要为了神,只需要为了世界而关心自己生活上的事。
第三个原因是,那些年轻时就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内在的人,当后来被晋升为受人尊敬的牧师时,就不在自己里面思想神和天堂,只思想自己和世界,为了名声只保留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因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是唯信的结果,因为它里面没有宗教的任何东西。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第三件难忘的事(AR 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wars,或作战、争战等)”表示属灵的战争,属灵的战争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由基于虚假的推理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在神全能者的大日,鬼魔的灵出去召集他们去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又:
又赐予那龙之兽与圣徒作战。(启示录13:7)
耶利米书:
要使攻击锡安女子的战争成圣,让我们趁中午上去。(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你们没有上去堵住破口,当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诗篇: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战争。(诗篇76:2, 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 诗篇24:8)
又:
到那日,耶和华必成为坐在审判席上者的公平之灵,成为从城门口击退战争者的力量。(以赛亚书28:5, 6)
诗篇:
求你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为战争聚集;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尖锐如蛇。(诗篇140:1-3)
马太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第10, 11, 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只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战争”(如以赛亚书2:3-5; 13:4; 21:14, 15; 31:4; 耶利米书49:25, 26; 何西阿书2:18; 撒迦利亚书10:5; 14:3; 诗篇27:3; 46:8, 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事工被称为“服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经上吩咐,凡从事服役、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都要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利未人的职责是在会幕的事工中服役;但到了五十岁要停止服役的事务,不再办事(民数记8:24, 25)。也可参看前文(AR 447节),那里从圣言证实,“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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