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10.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大地里面有这种努力,这一点从它的起源明显可知。如前面(305—306节)所看到的,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是作为功用从属灵太阳发出的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由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来自这个源头,并且它们的聚集体被周围的大气压联结起来,故可推知,它们因此拥有产生一种功用之形式的努力在里面。使它们能产生这种形式的品质正是它们从其起源中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于以下事实: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形式,因此与大气始终保持一致。我们说,这种努力和品质存在于大地中,其实意思是说,它们存在于构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中,无论这些东西是在大地里面,还是从大地散发到大气中。众所周知,大气充满这类散发物。
大地的物质和材料里面就存在这种努力和这种品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各类种子因通过热被打开至其最内在的核心,故充满最微妙的物质,这些物质只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并通过这个源头而拥有与功用结合的能力,种子从这些物质中获得繁殖力。然后,它们通过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材料结合而能产生功用的形式,之后把这些材料如同从子宫中那样分娩出来,以便它们也能进入光中,从而发芽生长。这种努力后来从大地通过根系甚至持续到这些形式的最终或最外在的成分,并从它们的最终成分持续到最初成分;在最初成分里面,功用本身就存在于它的源头中。功用就这样进入形式;在从最初成分发展到最终成分,又从最终成分发展到最初成分的过程中,形式从功用(它就像一个灵魂)中获得一种特性,即: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都具有某种功用。之所以说功用就像一个灵魂,是因为功用的形式就像它的身体。
由此也可推知,还有一种更内在的努力存在,这是一种通过植物的生长而为动物界产生功用的努力,因为各种动物靠它们来喂养。还可以推知,这些物质和材料里面有一种至内在的努力,就是为人类发挥功用的努力。这些结论是从以下事实得出来的:
1)这些物质和材料是最终形式,一切在先之物同时按其秩序存在于最终形式中,如前面所频繁解释的。
2)由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之物里面都有两种层级(如前所示,222-229节),所以这种努力里面同样有这两种层级。
3)由于主从最终形式中产生一切功用,所以最终形式里面必有一种朝向这些功用的努力。
279.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然而,持守这种信仰和观念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对人的生命状态也一无所知,完全不知道这一事实: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这一切能使我们清楚看到,邪恶只能被逐渐移走,赦免邪恶不等于移走它。不过,这些都是概述性的陈述,它们若得不到论证,可能被承认,但无法被理解;不被理解的东西就像手里转动的轮子。所以我需要按刚才所给出的顺序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①当今流行的一个错误观点是: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会与人分离,甚至被逐出。我从天堂得知:人生来所进入、自己实际所吸收的邪恶,无一与他分离,而是被移走,以至于不再出现。以前,和大多数世人一样,我也认为当邪恶被赦免时,它们就被逐出并冲洗干净,就像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净一样。但邪恶或罪不是这样,它们依然存在;悔改之后得到赦免时,它们就从中心移到边缘;凡在中心的,都直接在视线之下,或就在眼前,似乎在白昼之光中;凡在边缘的,则在阴影中,有时可以说在夜晚的黑暗中。由于邪恶不是被分离出去,只是被移走,也就是说,被推到边缘,并且人能从中心转到边缘,所以他有可能回到他以为被逐出的邪恶。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从一种情感进入另一种情感,有时进入一种相反的情感,因而从一个中心进入另一个中心。只要他在他的情感中,这情感就构成中心,因为此时,他在该情感的快乐和光明中。
有些人因生活良善,死后被主提入天堂,但他们仍具有这种观念: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了,因而完全没有了罪。一开始,这些人照着他们的这种观念穿上白衣,因为白衣表示从恶中洁净的状态。但后来他们开始像在世时那样思想,认为他们已经从一切恶中洁净了;因此,他们夸口说自己不再像其他人那样是个罪人;这种想法几乎无法与某种得意的心态,以及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分开。所以在这一点上,为让他们摆脱这种虚妄的观念,他们从天上被打发下来,回到他们在世上所粘染的邪恶,同时被指示,他们还有以前所不知道的遗传之恶。这使得他们承认:他们的邪恶并未与他们分离,只是被移走;他们凭自己仍是不洁的,事实上无非是邪恶;是主保护他们免受邪恶伤害,并将他们保持在良善中,尽管这一切看似他们自己所行的。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他们就被主带回天堂。
②当今流行的第二个错误观点是: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甚至转到对立面,因此一个人能从邪恶变成良善,从而被领出地狱,直接转入天堂,这一切全凭主的怜悯,无需方法。持守这个错误观点的,是那些把仁与信分离,并将拯救归于唯信的人。因为他们以为,仅仅思想这信,并发表关于它的言论,而且带着信靠和信心如此行,就会使人称义并得救。其中许多人还以为,这一切瞬间就能发生,即便以前没有发生,在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发生。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以为,一个人的生命状态能瞬间改变,并凭怜悯得救,无需方法。但主的怜悯离不开方法,并不是直接的;人不可能瞬间从邪恶变为良善,只能通过圣治从他幼年直到生命结束的不断运作而被领出地狱,并转入天堂,这一点可见于本书最后一章。在此只需说明,圣治的一切律法都以人的改造和随之的拯救,因而以他生命的翻转为目的;这意味着他的生命状态从生来的地狱状态转变为天堂状态。这一切只能随着人远离邪恶及其快乐,并进入良善及其快乐而逐渐完成。
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对何为邪恶,何为良善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邪恶就是违背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欲望的快乐,而良善是照着神序行动和思想的情感的快乐;有无数欲望进入并构成每一个邪恶,同样有无数情感进入并构成每一个良善;这些无数元素在人的内层里面处于这种秩序和关联之中,以致它们若不同时都改变,就一个也不能改变。人们若意识不到这一点,就会以为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单一事物的邪恶很容易被移走;同样看似一个单一事物的良善能被带进来以取代之。他们因不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故必以为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是可能的。本书最后一节将说明:这是不可能的。
④那些相信脱离方法的瞬间得救和怜悯的人不知道,属于意愿的情感无非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无非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而记忆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当有人说,情感和思维只可能在作为主体的物质及其形式中时,谁不承认呢?由于这些存在于充满物质和形式的脑部中,所以这些形式被称为纯器官形式。理性思考的人都忍不住取笑这种疯狂观念:情感和思维不存在于物质主体中,而是被热和光调节的发散物,就像出现在空气和以太中的形像或幻觉。事实上,思维离开一个物质形式是无法存在的,就像视觉离开它的形式,即眼睛,或听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耳朵,或味觉离开它的形式,即舌头,无法存在一样。仔细观察脑部,你就会看见无数物质和纤维,那里没有任何无组织的东西。只这一个可见证据就足矣了,还用得着其它证据吗?
但有人要问了,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到底是什么呢?从总体和细节上观察一下人体就能明白这个问题。人体里面有许多内脏,它们各自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都通过其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而发挥各自的功能。众所周知,它们都在进行各自的运作,如胃、肠、肾、肝、胰、脾、心和肺。它们都从内部被激活作工,从内部被激活就是通过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被激活。这一切清楚表明,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运作必与此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身体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世的,而心智的器官物质的运作是属灵的;两者通过对应构成一体。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提供可见的证据来证明,心智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也就是构成情感和思维的变化和转换是何性质。然而,我们可以在说话和唱歌时肺部状态的变化和转换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见它们。两者之间也有一种对应关系;因为说话和唱歌的声音,以及构成说话的言语和歌曲旋律的声音的不同是由肺产生的。声音本身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它们也由情感和思维产生,这一切是由肺里面的器官物质的状态和形式的变化和转换,从肺进入喉部和声门,然后舌头,最后嘴唇中的气管实现的。声音的状态和形式的第一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肺部,第二次变化和转换发生在气管和喉部,第三次通过声孔的各种开口而发生在声门,第四次通过舌头对上颚和牙齿的种种适应而发生在舌部,第五次通过唇部的各种形式而发生在唇部。这一切清楚表明,构成说话和唱歌的声音及其清晰度,唯独是由这些器官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和转换产生的。既然声音和言语的唯一源头是心智的情感和思维,因为它们从情感和思维存在,从不与之分离,那么显而易见,意愿的情感就是心智的纯器官物质的状态变化和转换,理解力的思维则是这些物质形式中的变化和转换,就像肺部所发生的那样。
由于情感和思维纯粹是心智形式的状态变化,所以可推知,记忆无非是这些变化的永久状态。器官物质的一切状态变化和转换具有这种性质:一旦形成习惯,它们就恒久不变。因此,肺习惯在气管发出各种声音,在声门调节它们,用舌头清晰发音,用口唇塑造它们;这些器官活动一旦形成习惯,就在器官中根深蒂固,并能反复再现。这些变化和转换在心智的器官中,比在身体的器官中无限完美得多,这一点从《圣爱与圣智》一书(199-204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那里解释了,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3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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