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4.“必须快成的事”表示它们肯定会发生,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会立刻、迅速发生,而是指肯定发生;除非它们发生,否则教会必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而是有状态以取代时间;“快”与时间有关,故表示肯定,并且某事将在它的时间之前发生。因为启示录是在第一世纪赐下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七个世纪,由此明显可知,“快”表示对应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肯定。
主的这些话也包含类似内容:
如果那些日子不缩短,凡是血肉之人,都不会得救;只是为选民,那些日子必会缩短。(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在它的时间之前走到尽头,否则它将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时代的完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降临是指新教会的最初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的当下,故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又: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降临的当下。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期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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