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4.“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临到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最后审判。这从“愤怒”和“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愤怒”当论及主时,是指最后的审判(对此,参看AE 413节);“愤怒”在此处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补充说:“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死人”是指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死人”,是因为人的本质生命是他的属灵生命,他因属灵生命而为一个人,并区别于野兽,野兽只有属世生命。在人里面,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是死的,因为属世生命没有被称为“生命”和“永生”的天堂在自己里面,而是有按灵意被称为“死亡”的地狱。
总之,“死人”是指那些只过着一种属世生活,没有同时过一种属灵生活的人(可参看AE 78节);“死亡”当论及人时,是指缺乏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参看AE 550节);当内在属灵人没有形成时,这种缺乏就会存在,因为这内在属灵人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形成的。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就居于这内在人,因为这内在人在天堂及其光中,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是一个活人。但当只有属世人形成,属灵人没有同时形成时,就没有理解和感知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能力,因为这人没有来自天堂的光。因此,这样一个人就被称为“死人”。要受到审判的“死人”在此表示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在最后审判之前,恶人与善人的分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恶人被分离出去时,他们就进入其充满纯粹的邪恶和虚假的内层;这清楚表明,他们内在是死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他们看起来是活的。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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