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从“脚”、“擦亮的铜”和“发光”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故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秩序的终端,因为这是属世层;“擦亮的铜”或抛光的铜是指属世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发光”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神性之爱的东西(AC 10055节)。经上说“仿佛在炉中发光”,是为了可以代表在最大程度并在其完全中的神性之爱,因为当神性在其终端时,它就在其完全中,并且终端就是属世层(参看AE 66节)。由此清楚可知,“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些话和前面的话是用对比来说的;如“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中的一切对比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们以如同事物本身的那种方式来源于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79, 4599, 8989节)。
当论及主时,“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是属世层,是因为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由于天堂有三层,所以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构成最高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天神性,构成中间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灵神性,构成最低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来自属灵和属天层的属世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为何此处在描述其神性人身,也就是在七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方面的主时,不仅描述了祂的衣服,还描述了祂的头、胸和脚。人子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灯台”是指天堂(参看AE 62节)。但由于这些话是迄今为止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然而又必须明白,以便理解这预言书的这一部分和接下来的部分的内义,所以《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具体地解释、描述了它们,如: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HH 7–12, 78–86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HH 59–77节);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HH 29-40节)。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看出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或属世层;由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是神性秩序在教会中的终端,是属世层,所以“耶和华或主的脚”尤其表示这个层面。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的这层含义,当在其它地方,先知看见作为一位天使的主时,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祂。但以理就是这样看见的: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但以理书10:5–6)
以西结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基路伯,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277, 9509, 9673节):
他们的脚灿烂如擦亮的铜的光辉。(以西结书1:7)
主以同样的方式作为一位天使被看见,如启示录所描述的: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由于主的脚以这种方式显现,所以一些以色列人看见:
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他们之所以没有看见主的脚,而是看到“脚下”,是因为他们并未处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而是在这外在之下(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尤指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所以在圣言中,这外在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必归你,使我圣所之地荣美;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敬拜。(诗篇132:7)
那鸿书:
论到耶和华,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云彩”是指圣言的外在,或字面上的圣言(参看AE 36节)。“云彩”因是指圣言的外在,故也指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因为教会和敬拜来自圣言。“云彩”被称为“祂脚下的尘土”,是因为那些在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事物显得分散。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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