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321.现按所列的顺序解释这些事。
①人若确信表象,即:智慧和谨慎来自人,因而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就必然觉得若非如此,他将不是一个人,而要么是一个动物,要么是一个雕像;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按照圣治的律法,即:人要貌似从自己思考,貌似从自己谨慎行动,但仍要承认他是从主如此行的。由此可知,人若貌似从自己谨慎思考和行动,同时承认他是从主而如此行的,就是一个人;但若确信他所思所行的一切都来自他自己,就不是一个人;人若因知道智慧和谨慎来自神,故只是等候流注,也不是一个人;因为后者变得像一个雕像,而前者变得像一个动物。很明显,人若只是等候流注,就会变得像一个雕像,因为他必一动不动地站着或坐着,双手下垂,两眼要么闭着,要么一眨不眨地睁着,既不思考也不呼吸。那么,他还有多少生命呢?
同样明显的是,人若认为他所思所行的一切都来自他自己,就会与动物无异,因为他只从人与动物所共有的属世心智,而不从属灵的理性心智,也就是真正的人类心智来思考。正是后一种心智认识到唯独神从祂自己思考,人则从神思考。因此,这种人只知道人与动物区别在于:人会说话,而动物只会发声;他还认为两者以同样的方式死亡。
有必要详细说一说那些等候流注的人。除了极少数发自内心渴望流注的人外,这些人接受不到任何流注。他们偶尔通过思考中的一种生动印象,或微妙声音,但很少通过清晰的言语或任何明显的东西而接受到一种回应;大意是:他们要按他们所想要的方式,因而按他们所能够的方式来思考和行动。他们若行事智慧,就是智慧的;若行事愚蠢,就是愚蠢的。他们从来不会被告知要信什么,或做什么;否则,其人类的理性和自由就会灭亡。也就是说,这样做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那些被流注教导要信什么,或做什么的人不是被主,或任何天堂天使教导,而是被某个狂热的灵人,可能是贵格会教徒或摩拉维亚教徒教导,并被引入歧途。从主所流入的一切都是通过对理解力的一种光照和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流入的,实际上通过这种情感流入理解力。
②照着真理,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而相信和思想,似乎是不可能的;而事实上,如此行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相信和思想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似乎是可能的,只要不再多说什么,因为这一点符合神学信仰,并且我们不可以思想反面。但相信和思想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来自地狱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人必以为他根本不能思想。然而,人的确貌似从自己思想,哪怕从地狱思想,因为主赋予每个人这样的表象:他的思维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无论它来自什么样的源头。否则,人不会作为一个人活着,也无法被领出地狱、引入天堂,也就是说,无法被改造,如前面频繁所示(96, 114, 174, 210节)。
因此,主也能使人知道,并由此想到他若处于邪恶,就在地狱,若从邪恶思考,就是从地狱思考;祂还能使人思想方法,好叫他可以通过这些方法从地狱出来,不从地狱思考,可以进入天堂,并在那里从主思考;祂又赋予人选择的自由。由此可见,人能貌似从自己思想邪恶和虚假,也能认为这事或那事是邪恶或虚假;因而能认为他从自己如此行只是一种表象,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基于真理思考是真正的人性原则,因而如天使一般;这真理就是,人不是从自己思考,而是主使他表面上能貌似从自己思考。
③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也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如此相信和思想是不可能的;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是可能的。对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唯独主能使人思想和意愿;那些不承认主的神性之人因离开主,故以为他们从自己思考。对那些不承认邪恶就是罪的人来说,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人从地狱思考;那里的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从自己思考。但对那些承认这两个事实的人来说,这是可能的,这一点从前面的充分阐述(288-294节)可以看出来。
④那些作出这两个承认的人,只会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并照着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程度而将它们扔回它们所来自的地狱。谁都知道或能知道,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谁都能知道,他避开并厌恶邪恶到何等程度,就会避开并厌恶地狱到何等程度。基于此,谁都能知道,人避开并厌恶邪恶到何等程度,就意愿并热爱良善到何等程度;事实上,主就将他从地狱释放到何等程度,并把他引入天堂。凡理性之人都能明白这一切,只要他们知道天堂和地狱的存在,知道邪恶和良善来自何处。这时,一个人若反思自己里面的邪恶(这等于是检查自己),并避开它们,就会摆脱地狱,弃之于身后,并将自己引入天堂,在那里面对面地看见主。可以说,是人做这一切,但他是貌似从自己,实际上从主这样做的。当人出于善心和虔信承认这个真理时,它就会从内在隐藏于他后来貌似从自己所思所行的一切里面,就像种子里面的繁殖力,这繁殖力从内在伴随着它的生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或像一个人因认识到食物对他有益而获得的食欲里的快乐。总之,它就像他所思所行的一切中的心脏和灵魂。
⑤这意味着圣治既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也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相反,人自己的谨慎两者都归给。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良善是圣治的目的;因此,这就是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所瞄准的东西。因此,它不将良善归给任何人,因为如此良善就会变成有功的;它也不将邪恶归给任何人,因为如此人就会因邪恶而受到指控。然而,人出于他的自我而将这两者都归给,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其意愿的自我是自我之爱,其理解力的自我是对自己聪明的骄傲,由此产生人自己的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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