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9

689.启11:17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