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示主照着人里面的一切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稍后所示。“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刚才(AR 934节)已经说明,“果子”就是爱与仁之良善;由于从本质上说,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这些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AR 934节),所以很明显,它表示当主在至内层时,祂从至内层产生它们。但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照着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人若以为一个人在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情况下,也能实行主所悦纳的良善,就是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就大错特错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理解力的人的自愿,这种自愿不是人,而是像野兽的,或像匠人使之运作的雕像的。但自愿(volition)与理智(the intellectual)一起就会照着理解力(它通过理解力存在)的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都是这样:他的意愿若不通过理解力,就不能做什么,理解力若不凭借意愿,就不能思考什么。良善和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所来自的他里面的真理状态。这就是“生命树每月都结果子”所表示的,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即时、日、周、月、年、世纪,都表示生命状态(可参看AR 476, 562节)。“月”之所以表示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力和信仰的真理(AR 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是指类似事物;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以赛亚书: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一切肉体都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即月球度量的这种含义,所以他们在月朔(即每月之初)或新月之初献祭(民数记29:1-26; 以赛亚书1:14);那时,他们还吹号筒(民数记10:10; 诗篇81:3);经上吩咐,他们要守亚笔月,在亚笔月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 申命记16:1)。“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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