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79.启21:2.“我约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表示在前教会结束时,主所建立的新教会,新教会将与新天堂联系在一起,并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神性真理。约翰在此之所以提到自己的名字,说“我约翰”,是因为他作为一名使徒,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表示生活的良善;因此,他比其他门徒更蒙爱,在晚餐时躺在主的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现在所论述的这个教会也是如此。下文会看到,“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教会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被称为“城”,并被描述为城,因为“城”在灵义上表示教义(AR 194, 712节)。它因主和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它里面的神性真理来自主、源于圣言,这些神性真理被称为神圣(AR 173, 586, 666, 852节);它被称为“新”,是因为那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21:5);经上说它“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因为它是从主那里通过启21:1所论述的新基督天堂(AR 876节)降下来的;事实上,主通过天堂形成地上的教会,好叫它们可以行如一体,并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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