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51.“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表示得救和永生主要在于敬拜主,并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上天使的联系通过这些方法实现。“这是头一次的复活”之所以表示这一切事,是因为它是从前文推出的一个结论,因而涵盖它们。这话所涵盖的之前的事就包含在启20:4中,部分也包含在启20:5中。包含在启20:4中的,是这些事:
我看见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和那些没有拜过兽或兽像,也没有在额上或手上受过他印记的人;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掌王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的人,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可参看AR 846, 847节)。他们“没有拜过兽或兽像,也没有在额上或手上受过他的印记”表示他们弃绝唯信的异端(可参看AR 848节);“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掌王权一千年”表示他们拥有与主的结合,也拥有与天上天使的联系(可参看AR 849节)。因此,这些事就是“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这句话所涵盖的事。“复活”表示得救和永生,“头一次的复活”不是指第一次复活,而是指复活的主要和本质含义,因而是指得救和永生;因为复活得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因此,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过第二次复活;事实上,一旦与主结合,人们就永远与祂结合,并在天堂,因为主说:
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这就是“头一次的复活”的意思,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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