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761.启18:5.“因她的罪已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侵扰天堂,主将保护这些天堂免遭它们的暴行。“因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侵扰天上的天使。“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主将保护这些天堂免遭它们的暴行。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因为天堂里的一切都是良善和真理,而地狱里的一切都是邪恶和虚假;因此,天堂与地狱完全分离,处于像对跖点(译注:对跖点是指地球直径两端的点,互为对跖点)一样的相对位置;因此,邪恶和虚假不能抵达天堂。然而,当邪恶和虚假成倍增加,甚至超出对立的程度,并由此超出一个合理的度时,天堂就会被侵扰。这时,除非主保护这些天堂,这种保护是通过来自祂自己的更强大的流注实现的,否则暴行就会被施加给天堂;当这种情况达到极点时,主就会施行最后的审判,他们由此被释放。正因如此,在本章,经上接着说:
天哪,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下一章(启示录19:1-9)也表达了这种欢喜;以及在耶利米书:
那时,天地和其中的一切,都必因巴别而歌唱,因为荒废者要来到她那里。(耶利米书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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