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756

756.“成了鬼魔的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鬼魔”表示邪恶的欲望(AR 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鬼魔”,即魔鬼,和欲望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最坏的是那些成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堂的欲望之人。由于这种统治或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也成为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这些人当变成魔鬼时(这在死后发生),因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所以就仇恨主,直到最后,如一个时代或世纪过去后,他们无法忍受听到祂的名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所有人死后都会变成自己里面的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因为罪,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誉有害的人,就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会在灵界活生生地出现,并被感知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会被感知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的爱之情感中,天堂在对良善的爱之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感知到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的爱之欲望源于遗传,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从而在理解力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思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因此,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无法接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快乐和愉悦,除非像那些用强有力的双臂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一样。但对那些没有深深沉浸于其中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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