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701.启16:13.“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表示从建立在神性的三位格三位一体的教义,和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称义的教义上的神学中所感知到的东西。“口”表示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3, 574节)。“龙”表示对三位神和唯信称义的承认,以及随之教会的毁灭(AR 537节)。此处所指的“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外在教会的人,他们就处于这种承认和信仰(AR 567, 576, 577, 601节)。“假先知”表示内在教会的人,他们基于这些教义教导神学;之前经上没有提到“假先知”,但现在“从地里上来的兽”被称为假先知(参看AR 594节)。由于“龙”、“从海里上来的兽”和“假先知”,即此处“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所有这些事,所以可推知,“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表示从建立在神性的三位格三位一体的教义,和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称义的教义上的神学中所感知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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