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691

691.“叫他能用火

691.“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他们处于源于其爱之快乐的邪恶欲望。由于“倒他的小瓶”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流注,以发现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品质。因此,天使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只折磨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的人,所以可推知,他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可参看AR 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源于邪恶的欲望,或从邪恶的欲望中存在,并由它们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并《圣爱与圣智》中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未知的,因为基督教界不知道什么是对主之爱,而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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