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657

657.“就是七位天

657.“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即它们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样子,被主完全揭露。“七位天使”表示整个天堂;但由于天堂不是凭适合天使的任何东西,或说天使自己的固有品质,而是凭主而为天堂,所以“七位天使”表示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揭露教会里的邪恶和虚假,也就是说,只有主才能揭露它们。“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可参看AR 5, 258, 344, 465, 644, 647, 648节)。“灾”表示邪恶和虚假,即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因为它们就是下一章所描述的,并由“恶而且毒的疮”、“好像死人、一切活的灵魂由此都死了的血”、“江河与泉源的众水所变成的血”、“苦待人的火的炙烤”、“好像青蛙、本是鬼魔的污灵”、“大雹子”来表示。“灾”在此是指这一切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末后的灾”表示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邪恶和虚假;“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 390节);但由于下一章中的“灾”所表示的这些邪恶不是细节上的一切邪恶,而是总体上的一切邪恶,所以“七”在此表示普遍的一切,普遍包含一切细节。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后的七灾”表示教会中的邪恶和虚假,就是它们在教会最后状态下的样子,被主完全或整体上揭露出来。

“灾”(plague,或瘟疫、灾殃等)表示属灵的灾,属灵的灾折磨或影响人们的灵魂,并摧毁他们,这些灾就是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滋润。(以赛亚书1:6)

又:

耶和华在烈怒中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以赛亚书14:6)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从我身上除去你的灾殃,因你手的责打,我便消灭。(诗篇39:10)

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毫无希望,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恶众多,曾用仇敌的灾殃击打你;但我必医好你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申命记: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使你所受的灾成为奇异、又大又长的灾,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 61)

诗篇:

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篇91:10)

耶利米书:

以东必成为荒凉,凡经过的人,都必因她一切的灾殃唏嘘。(耶利米书49:17)

又:

它要成为荒场,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震惊,又因她一切的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启示录:

在一天之内,灾殃必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又:

两个见证人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埃及的灾殃”部分与下一章所描述的灾相似,只表示邪恶和虚假;前面列举了这些灾(可参看AR 503节),它们也被称为“灾殃”(出埃及记9:14; 11:1)。由此明显可知,“灾”只表示属灵的灾,它们折磨或影响人们的灵魂,并摧毁他们;其它地方的灾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30:26; 撒迦利亚书14:12, 15; 诗篇38:5, 11; 启示录9:20; 16:21; 出埃及记12:13; 30:12; 民数记11:33; 路加福音7: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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