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4

4.“必须快成的事”

4.“必须快成的事”表示它们肯定会发生,免得教会灭亡。“快成”不是指启示录所预言的事会立刻、迅速发生,而是指肯定发生;除非它们发生,否则教会必灭亡。神性观念,因而灵义里面没有时间,而是有状态以取代时间;“快”与时间有关,故表示肯定,并且某事将在它的时间之前发生。因为启示录是在第一世纪赐下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七个世纪,由此明显可知,“快”表示对应于它的东西,也就是肯定。

主的这些话也包含类似内容:

如果那些日子不缩短,凡是血肉之人,都不会得救;只是为选民,那些日子必会缩短。(马太福音24:22)

这些话的意思是,除非教会在它的时间之前走到尽头,否则它将彻底灭亡。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时代的完结是指旧教会的最后状态,主的降临是指新教会的最初状态。

前面说过,神性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只有过去和未来的一切的当下,故诗篇上说:

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又: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今日”是指主降临的当下。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一个完整的时期被称为“一日”,其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其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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