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6

676.“在地震中被

676.“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这从“被杀”、“地震”、“人名”和“七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是指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 547, 572, 589节);“地震”是指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变化(参看AE 674节);“人名”是指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七千”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AE 257节);当这个数字乘以10,或100、1000时,它的含义保持不变,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由此可见,“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灭亡了。
“人名”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可从“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名”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对人来说,则是指状态的品质,因为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人名。在灵界,所有人都照其生命的品质而得名,因而在社群之内和社群之外是不同的。在社群之内,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品质是恒定不变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住在某个方位上,也根据其情感和聪明的品质而在相对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故他的名字与这种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一个社群里的某个人的名字被听见时,他的品质也被认识。这就是为何“名字”在灵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和一种生命状态的品质。但在社群之外,根据人的生命状态的这种取名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在一个人-灵进入某个社群之前,他会经历很多状态,好脱去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东西,披上诸如与它一致的那类东西;然而,每个人仍根据他所处的状态,以及对其状态品质的观念和感知而得名。在灵界,名字被属灵地叫出来(可参看AE 102a节);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因此,“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AE 102, 135节);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AE 280, 54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名”表示什么。
前面已经说明,为何良善之真理,因而源于它们的理解因大地震所表示的状态的显著变化而灭亡,即: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那些属灵地良善之人从那些只属世地良善之人那里被带走;当情况是这样时,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也从后者那里被夺走了;因为对缺乏任何属灵之物的属世人来说,真理和良善只居于他们的外在,而虚假和邪恶却居于他们的内在;因此,当仅外在上与他们交流的善人被带走时,外在也被带走,内在则被揭开;如前所述,这些内在充满纯粹的邪恶之虚假。这就是为何这些话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在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灭亡了。

揭秘启示录 #556

556.“他们至死也

556.“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那些不爱自己胜过主的人。“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爱自己和世界,因为“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此,“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至死”表示宁愿死;因此,这是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死,也不放弃这两种爱。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耶稣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路加福音17:33)
约翰福音:
爱惜自己灵魂的,就丧失它;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灵魂的,要保全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因为凡要救自己灵魂的,必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足以赎回自己灵魂的价值呢?(马太福音16:24, 26; 马可福音8:34-37; 路加福音9:24-25)
“爱主”是指喜欢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因而在它们被铭刻在其生命上的人里面;它们通过意愿和遵行它们而被铭刻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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