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这从“站”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站”是指存在和活着,以及维持(对此,可参看AE 414节);“脚”是指属世层,也就是神序的终端,以及在先或更高事物停靠于其上并赖以生存的基础(对此,参看AE 69, 600a, 606节);因此,“双脚站起来”表示因在终端中而在完全中的生命。之所以表示一个新生命,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见证人”被杀了,并复活了。“双脚站起来”在此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他们表示所有通过教义之真理处于爱之良善,并且已经重生的人;还因为当“脚”所表示的属世层重生时,整个人就都有了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对彼得说,洗过澡的人,只需洗脚就够了,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也就是要重生;因此,“洗过澡的人”表示已经洁净,也就是在属灵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方面已经重生的人;这些首先必须在记忆和理解力中被接受,也就是必须被认识和承认。“只需洗脚”表示然后属世人或外在人必须洁净或重生,这是通过照着爱与信的戒律,也就是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而完成的。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自己就洁净或重生了;因为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就是意愿它们,从而实行它们,这等于受它们影响并热爱它们;因为凡从意愿所行的,都是从情感和爱,因而从这个人自己而行的,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爱和他自己的情感。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整个人就干净了。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此,论到先知在山谷表面看到的“枯骨”,它们被筋、肉和皮覆盖后,经上说:
我向灵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0)
此处“双脚站起来”也表示一个新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以色列家被比作的“枯骨”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状态,即: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上筋、肉和皮表示重生;“进入的灵”表示通过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来的新生命;因此,然后经上说:“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
在以西结书别的地方,“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有声音对我说话,说,人子啊,你要双脚站起来,我好对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双脚站起来,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2:1, 2)
又:
我就俯面,灵就进入我里面,扶我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23, 24)
这些事发生是因为,“双脚站起来”表示当处于其完全时的生命本身;当属世层从属灵层活着时,它就处于其完全。因为人生命的终端处于他的属世层;这终端对人的内层和更高事物来说,就像一个基础;因为这些事物终止于终端,并在那里维持存在。因此,除非生命在终端中,否则它是不完全,因而是不完美的。此外,一切内层或更高事物共存于终端,如同存在于其同步中;因此,内层或更高事物取决于终端的品质,这些事物要适应终端,因为终端接受它们。
在诗篇,“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篇31:8)
“宽阔之处”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此,“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表示使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又:
祂使我从毁灭的坑里、从淤泥中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诗篇40:2)
“毁灭的坑”表示教义的虚假,“淤泥”表示生活的邪恶;“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与前面“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磐石”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此清楚可知,耶和华必不叫我的脚摇动(诗篇121:3)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祂不叫属世层偏离真理;因为属世层偏离到何等程度,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也就偏离到何等程度。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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