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5.“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为了新教会的开始,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这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和“进入他们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进入他们里面”,即进入被杀并被丢出去的“见证人”里面,是指“生命的灵”所表示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它还表示对一些人来说,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因而所指的是对一些人来说,因为“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他们还指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同在的人,因为所有这些人都是“见证人”。
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规定,随后要出现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圣言、得以认识主的教会,世界就无法继续存在。事实上,没有圣言,因而没有对主的认识和承认,天堂就无法与人类结合,因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无法以新生命流入;没有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的结合,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这就是为何当旧教会走到尽头时,主总是提供一个新教会。对接下来的经文的解释将说明,为何所指的,仅仅是新教会的开始,而不是它的建立。
前面(AE 24, 183, 318节)已经说明和证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或“神的灵”和“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神性真理。当一个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因而当教会正在他里面开始并建立时,那光照并流入他的,正是这发出的神性,这可从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经文(AE 183节),以及以下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你要向灵发预言,要发预言,对风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使他们可以活过来。我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成为一支极大的军队。(以西结书37:9, 10)
这段经文论述了先知在山谷表面所看到的“枯骨”,这些“枯骨”是指以色列家;对此,这一章的第11节经文已经明确声明了。“以色列家”表示教会,这家或教会在此被比作“枯骨”,是因为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在骨头上并围绕它们的“筋、肉和皮”,尤其进入他们、使他们活了的灵描述了一个新教会通过吸入新生命,或重生而建立;他们里面的“灵”在此还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接受。先知对风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是因为“四风”是指灵界的四个方位,那里的四个方位表示整个范围内或整体上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417, 418, 419d,e, 422节)和《天堂与地狱》(141–150节)。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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