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0

660.启11:10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圣爱与圣智 #361

361.每个人都拥有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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