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565

565a.启12:1

565a.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在那些因支持主里面神性与人性合一的奥秘,以及支持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身上所点燃的对那些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律法之人的仇恨;龙的追随者攻击新信徒,意图迷惑他们。这一切都包含在这几句话中,因为它们是按顺序或系列由前文产生的,在那里,经上说“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他们源于虚假的推理都化为乌有(AR 564节);因此,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所以“龙向妇人发怒”表示对教会的仇恨被点燃,报复它的渴望沸腾起来,或说对教会的报复气息;“龙的愤怒”表示仇恨(AR 558节);“去争战”表示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接近和攻击,或攻击和控告(AR 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是指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AR 6, 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是指那些因支持主的神性与人性合一奥秘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知道如何去推理;从骄傲发出仇恨,从仇恨发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被称为“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在主的人性里面,如同在另一个人里面的神性的流注和运作的捏造;殊不知,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是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的一个位格。但在此引用他们对这“神秘合一”的捏造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们很荒谬。
“妇人的种”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真理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的种必在外邦人中被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诗篇: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创世记: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玛拉基书: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以赛亚书:
你若使他的灵魂为赎愆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又: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 6)
又:
你要向右向左突破,你的种必得外邦人为业。(以赛亚书54:3)
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马太福音: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 9; 耶利米书23:8; 31:35, 36);“大卫的种”也所表相同,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 10; 33:22, 25, 26; 诗篇8:3, 4, 29);“田间的种子”同样所表相同,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 14:20; 57:3, 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示他现在属灵-属世的状态,就像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就像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是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看见他与米迦勒争战,然后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在下文继续被论述时,约翰在灵里被送下来,以便看到涉及那“龙”在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把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里上来,一个从“地”里上来。他无法从天上看到这些东西,因为没有任何天使被赐予从天上看低层区域的权利,但他若想看,可以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因为任何人都只能在他的生命状态所在的地方;由于现在约翰站在“海边的沙上”,所以可推知,现在他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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