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这就是为何经上(启12:12)说:“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这声音也很大,因为它由于内心的喜乐而被扬起。“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凭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神”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基督”是指其被称为神儿子的神性人身(可参看AR 520节);由于一切事物所源于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所以可推知,唯独主掌权作王。“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就是这个意思(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 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 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3:35; 17:2, 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他们就在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 15, 17章);只有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 35, 47)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会拯救有信心;由于除了正确生活或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参看AR 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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