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479

479.启10:8.

479.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示来自天堂的一个命令,即:他们应承认或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但约翰要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移除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现在又与约翰说话的“他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是指对他说“七雷所说的,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10:4)的那个声音,它表示关于主的教义不会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可参看AR 473节)。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现在通过约翰,通过他“把小书卷吃光”被显明了,如接下来所描述的。“小书卷”是指关于主的教义(可参看AR 469, 472节);“踏海踏地的天使”是指主(AR 465, 4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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