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114

114.“你有执守巴

114.“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他们当中有些人行伪善的作为,通过这种方式,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被亵渎和败坏。这些事是指那些做使敬拜被玷污和败坏的作为之人,这一点从关于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圣言历史部分明显看出来。因为巴兰是一个伪善的人和占卜者;他虽从耶和华那里说支持以色列人的话,但心里却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由此明显可知,他的作为是伪善的。我们读到,他是一个占卜者(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通过祝福以色列人说支持他们的话(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但他从耶和华那里说这些话(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心里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民数记31:16)。他所给的计谋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计谋是他扔在以色列人面前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她们的祭物表示对圣物的吸收或采用;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那些玷污和败坏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468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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