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胸间束着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胸间束着金带”是指环绕胸部;之所以提到胸和带子,是因为胸(breasts)从胸部(chest)突出来,有一根带子环绕。此处指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因为总体上的胸部(chest)和具体的胸(breasts)就表示这良善。这些之所以表示发出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衣服都表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它们在身体外面,并穿在身体上;发出的事物也在身体外面,并围绕它。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77–182节关于天使所穿的衣服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变得聪明和智慧的情感而穿衣,这种情感就是从他们发出的东西;因为有一个气场从每个天使和灵人发出,它是一种情感的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他们照着该气场而拥有衣服。他们的衣服来自这个气场,这一点并未出现在他们眼前,然而他们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关于这个气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489, 4464, 5179, 7454, 8630节)。
由此可见“主的衣服”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充满整个天堂,并进入心智的内层,将聪明和智慧赋予那接受它的人。这就是“身穿白衣”所表示的。由于主所束的带子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所以带子看上去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经上之所以提到的是束着带子的胸(breasts),而不是胸部(chest),是因为“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这爱的良善本身。在以赛亚书,“胸或乳房”也表示这爱:
我使你变为永远的荣华,成为代代的喜乐。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5–16)
“列王”是指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胸或乳房和胸部是指这良善,也就是属灵之爱的良善。
胸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由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因为整个天堂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也被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由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所以头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原因在于,属天之爱的良善在第三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所以胸部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二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所以“脚”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的良善,也就是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一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它的良善。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会理解得更好,尤其是以下章节:关于三层天堂(HH 29–39节);主在天堂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有对应关系(HH 87–102节;《属天的奥秘》,4938, 4939, 10087节)。可以从这本书引用相关内容来说明这几件事。胸部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因为心和肺在胸部里面,心由于对应而表示属天之爱,而肺表示属灵之爱,但肺充满胸部。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83–3896, 9280, 9300节);至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节)。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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