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603.“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他们向那些不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的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信之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或神圣信条(AR 579, 580, 588, 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地被杀害,也就是被定罪,或受诅咒(AR 325节,以及其它各个地方);“被杀害”因表示被定罪,或受诅咒,所以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和学院就吸收了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那些因这些东西而以学问为骄傲的人,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与他们的想法不同的人,只要他们敢,就会猛烈抨击他们。
我可以这样说,那些吸收了这些奥秘,由此在这个世界上不断以学问为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只崇拜主,不承认唯信是救赎的唯一途径的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地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包围他们的仁爱气场,就勃然大怒,怒火中烧。由于那些只崇拜主的人是这样,所以那龙被描述为他们的死敌;如启示录: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 15, 17)
又:
三个污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召集他们去赴那神全能者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3-16; 19:19, 20; 20:8-10)
又:
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它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如同被定罪的,或受诅咒的(AR 5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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