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7

647.“随时随意”

647.“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这从论及“两个见证人”时的“随时随意”的含义清楚可知,“两个见证人”是指那些承认并称谢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意愿和实行目前为止所提到的邪恶,而是当恶人攻击从主发出的良善和真理,好对它们造成伤害时,他们给自己带来这些邪恶。诚然,圣言的字义论到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说,祂发怒,发烈怒,祂向恶人大发雷霆,向他们行恶,事实上祂愿意如此行;然而,主从不发怒、发烈怒,也不向任何人意愿或实行邪恶。事实上,主从良善以良善,从真理以来自良善的真理流入每个人,因为祂愿意将所有人都带到自己这里,拯救他们。这清楚表明,“随时随意”不是指他们随意,而是指恶人随意,或随意行恶,也就是攻击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企图伤害它们。

向人意愿邪恶的,不是主,也不是来自主、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神不是与任何人同在的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也不是惩罚的原因,而是与人同在的邪恶本身是原因。在天堂和地狱所在的灵界,一切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主从不将任何人扔进地狱,而是恶灵将自己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不是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不可能是源于邪恶的任何结果的原因。由此清楚可知本节经文所包含的内容,即:不要照字义来理解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而是要照灵义来理解;灵义是,那些向“两个见证人”行恶的人给自己带来这些东西。因为任何人向他们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并将与自己同在的真理变成虚假,因邪恶的欲望而自己毁灭自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