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最后的审判(续) #13

13.⑹最后审判之前

13.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当真理之光不显现,真理不被接受时,世上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这就是教会在最后审判之前的状态,这一点从前面所述(11节)明显看出来。但当真理之光显现,真理被接受时,世上教会的状态则像早晨和白昼。这就是为何教会的这两种状态在圣言中被称为晚上(译注:即傍晚)和早晨,以及黑夜和白昼或白日;如以下经文:

那圣者对我说,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圣所才能正宗化过来。(但以理书8:14)

晚上和早晨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26)

必有耶和华所知道的那一日,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亮光。(撒迦利亚书14:7)

有人从西珥呼问我,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说,早晨将到,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 12)

论到教会的末期,耶稣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13:35)

耶稣说:

我必须趁着白日做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约翰福音9:4)

以及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17:14; 耶利米书6:4, 5; 诗篇30:5; 65:8; 90:6)。

由于这就是晚上和黑夜的含义,所以为了应验圣言,主也在晚上被埋葬,然后早晨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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